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1、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招聘计划(10人): 2、应往届毕业生招聘计划(30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乌海市滨河新区四合木街,乌海市蒙中医院9楼); 3、联系电话:0473—6987810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请登录www.whsmzyy.com下载并填写《乌海市蒙中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所考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重点是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根据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进行,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工作能力。护理专业面试包括技能操作。 (三) 体检。按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聘用人选。由乌海市蒙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同等条件下乌海籍(或乌海生源)毕业生优先聘用。 (五)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 1、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范围内,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乌海市蒙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执行我院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并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期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不再续聘。 附件下载:2015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xls 来源:乌海市蒙中医院 编辑:宣传拓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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