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部门:门诊部 投诉接待地点:门诊部 投诉管理部门:医务部 投诉接待时间: 正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非工作时间:下午18:00—第二天早8:00(总值班) 投诉接待电话: 正常上班:门诊部---6907021、医务部---6987806、院办---6987808 非工作时间:18947312162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接待投诉,填写投诉登记表; 2、投诉分为口头投诉及书面投诉; 3、投诉先由门诊部接待,并填写登记表; 4、处理投诉 (1)先由导医护士或科室医护人员接待投诉者,对于当时能解决的投诉,现场解决,并作好记录。 (2)对于当时不能解决的投诉,门诊部根据患者投诉内容,反馈至责任科室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室提出处理意见,由门诊部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者;如投诉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门诊部上报医务部,医务部经与责任科室调查核实情况,并将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务部向投诉者进行反馈,如投诉者接受处理此次投诉终止。如投诉者不能接受处理结果,建议到乌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进行调解处理。 5、处理时限 当时能解决的投诉尽可能当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一般投诉承诺七天内给予答复。 来源:医务部 编辑:宣传拓展部 |
总值班电话:0473—6987808(下班时间) 急诊科电话:0473—6987120 预约挂号:0473—6987813(08:00—12:00 15:00—18:00); 0473—6902655(08:00—12:00 15:00—18:00) 技术支持:超凡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