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部门:门诊办公室 投诉管理部门:医务部 投诉接待地点:门诊办公室 投诉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非工作时间:院总值班(下午18:00—第二天早8:00) 投诉接待电话:门诊办公室电话----6907021、医务部电话----6987806、 院办电话----6987808、非工作时间投诉电话----18947312162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接待投诉,填写投诉登记表。 2、投诉分为口头投诉及书面投诉。 3、投诉先由门诊办公室接待,并填写登记表。 4、处理投诉 (1)先由导医护士或科室医护人员接待投诉者,对于当时能解决的投诉,现场解决,并作好记录。 (2)对于当时不能解决的投诉,门诊办公室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根据患者投诉内容,反馈至各相应责任科室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务部向投诉者进行反馈。 5、处理时限 当时能解决的投诉尽可能当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上报医务部,并承诺三天内给予答复。 来源:医疗纠纷办 编辑:宣传拓展部 |
总值班电话:0473—6987808(下班时间) 急诊科电话:0473—6987120 预约挂号:0473—6987813(08:00—12:00 15:00—18:00); 0473—6902655(08:00—12:00 15:00—18:00) 技术支持:超凡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