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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蒙中医院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21 10:23:00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蒙中医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院是本市唯一一所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是实行市级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市卫生局。财务核算执行2012版《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实行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主要从事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眼、耳鼻喉、口腔、康复、针灸、推拿、急诊等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和工作;从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的检查工作、预防保健工作。参与大型活动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及重大灾害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护工作。认真做好中医药学及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工作,开展以中医、民族医临床研究为重点的科研工作。做好蒙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蒙中医药预防疾病知识。

  我院内设科室55个,核定编制141人,现有人员48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25人,其中: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74人,初级职称235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蒙中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总收入9593.63万元,总支出9593.6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核定经费拨款收入2095.28万元,实拨3167.39万元,支出3167.39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684.58万元,原因是增加零星增资追加612万元,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72.58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593.63万元,支出总计9,593.6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81.07万元,增长12.7%;支出增加1,081.07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因调资及补发人员增资使人员经费较上年增长;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59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7.39万元,占33%;事业收入5,855.43万元,占61%;其他收入570.81万元,占5.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5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3.32万元,占98.4%;项目支出150.31万元,占1.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7.39万元,支出总计3,167.3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84.58万元,增长27.6%;支出增加684.58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及退休人员调资并补发工资。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08万元,占95.3%;项目支出150.31万元,占4.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3.94万元,津贴补贴1303.63万元,奖金2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6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37万元,其中:退休费508.36万元,抚恤费9.66万元,住房公积金117.08万元,采暖补贴43.27万元。较上年增加57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增资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公用经费159.3万元,主要包括:维修(护)费54,专用材料费97.3万元,劳务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降耗节能,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3.39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1,45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将其他用车调整至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将其他用车调整至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主要是医疗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医疗检查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瑞凡 联系电话:0473-6987888



来源:财务科  编辑:宣传拓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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