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病案室主任信利英在医院七楼会议室,就《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七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总则、病历的建立、病历的保管、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病历的封存与启封、病历的保存、 附则)逐一进行详细的讲解,临床各科室人员积极响应参加培训学习,尤其是年轻的医生对此次培训更加重视,并对病历的管理相关规定有了更深的了解。 通过本次培训,医务人员感触很深,深刻认识到病历书写质量的重要性,初步掌握了新《病历管理规定》的内容,丰富了病历相关知识,提高了服务技能,进一步增强了医疗纠纷防范意识。 来源:病案室 编辑:宣传拓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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