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事管理工作,我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管理、使用及监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要求。近日,院纪委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参加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走访调研等形式,对药事管理工作及新药采购工作进行了监督。针对发现科室在申请新药采购计划过程中缺少科室内部集体研讨论证环节的问题,院纪委及时提醒并下发监督提醒函。
纪委书记刘军同志针对做好下一步药事管理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药事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针对新药申请、药事管理考核指标认定目标值等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及规章制度执行,坚决防止“一言堂”;二是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廉政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廉洁购销;三是医务人员与供应商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倡导正常的业务往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